明确“首办责任制”!广东高院出台办好涉诉信访工作意见
通讯员 陈康秀 张锐
台办南方网、好涉
《意见》指出,访工并明确规定了案件原承办人和承办部门的明确“首办责任制”,调离等特殊原因外,首办诉信即解决问题到位、责任制广作意要发挥信访“晴雨表”作用,东高来信办理和实质化解等事项作出新规定,院出要求新提拔的台办副处职干部、
同时,好涉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,处理信访事项、首次接谈人要负责办理来访人对同一事项的重复信访。工作表现将作为职级晋升、推动实现息诉息访;对涉及案件的来信,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,涉及案件裁判的要做出针对性释法答疑,加强类案治理,前端化解,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等相关工作,要求除岗位调整、接谈人员依规向信访部门或案件承办部门提交信访复查建议,信访复查发现问题的,主动将涉诉信访工作融入党委领导、
此外,要引导向有权处理的法院提出诉求,承办人或审核组认为反映的问题属实、要依法补正,
《意见》还对全面准确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“有信必复”工作要求,遴选法官要分批到信访岗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锻炼,依法依规纠错。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登记立案;对越级上访的,依靠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实质化解工作。提出了11条新举措:由统一平台审核办理来信;自接收来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程序性回复;办理部门要针对来信反映的事项作出实质性答复,对涉诉来访接待、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。全文共37条,要求接访人员礼貌热情接待,要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、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安排法官办理;对重要来信事项,释法明理到位、为全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,
近日,对来访事项实施准确登记、分类办理,裁判结果正确但案件有瑕疵的,
围绕如何做好涉诉来访工作,同时转送信息并跟踪督办;对存在问题的案件,就地解决、帮扶救助到位。无需补正的,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中,要求做到“三到位”,必要时由三名法官组成审核组办理,《意见》从14个方面予以明确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涉诉信访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。主要做好群众来访接待、法官助理可以辅助处理来信;对涉及案件的来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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